根据《兴业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兴业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债兴,扩位证券简称:科创债ETF兴业,代码:551560,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日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日为2025年9月18日。 二、折算对象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 不足1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根据基金管理人申请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四、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实质性变化。除小数点尾数处理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 因基金份额折算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五、其他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址:www.cib-fund.com.cn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 兴业中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