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淮、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身份类别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三)一致行动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7日,深圳市杰普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黄治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市同聚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聚同源”)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获悉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6日,黄治家先生与同聚同源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3.00万股,其中黄治家先生、同聚同源分别减持81.00万股、32.00万股,累计减持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9%。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治家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淮、同聚同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37.00%减少至35.8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表中“变动比例”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相关股东主动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等安排。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