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按照《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3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09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25年09月23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3.4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5 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