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因休产假 暂停履行职务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旗下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泰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武苇杭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批准武苇杭女士自2025年9月18日起开始休产假。 在休假期间,武苇杭女士所管理的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9月18日起由基金经理高志刚先生代为管理,管理的中银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9月18日起由基金经理刘筱筠女士代为管理,管理的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陈玮先生管理,管理的中银恒泰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范锐先生管理,管理的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白洁女士管理。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18日 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科创债沪”,扩位证券简称为“科创债ETF中银”。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上证AAA科技 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2025年9月17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对中银上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债沪,扩位证券简称:科创债ETF中银,基金代码:551060,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日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日为2025年9月17日。 二、折算对象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三、折算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归入基金资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对应的面值为100.00元,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日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本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申请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四、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 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因尾数处理而产生的损益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折算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折算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询本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信息。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为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折算安排做适当调整。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4、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