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400股。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徐可欣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取得股份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40.55元/股-42.54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上表减持前后持股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9月10日总股本176,712,606股计算。 2、上述数据相加尾数不一致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徐可欣女士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且未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徐可欣女士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