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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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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3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周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9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5-03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9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先生辞职报告;董事汪志宏先生辞职报告;董事李成玉先生辞职报告。基于公司长远发展、领导班子梯队建设需要,保持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战略发展继续推进等方面考虑,刘志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汪志宏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李成玉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具体如下: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刘志坚先生、汪志宏先生和李成玉先生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志坚先生、汪志宏先生和李成玉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三位董事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志坚先生为公司主要发起人,自公司成立至今,以厂为家,艰苦奋斗,一步一个脚印,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公司和自己热爱的事业。在公司做大做强、提升运营质量、推进绿色发展、实现转型升级、加快战略布局、加强团队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志坚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公司选举新任董事长和聘任新任总经理之前,刘志坚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上述三名董事的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补选王津华先生、高韡先生和曹灿灿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名誉董事长的情况
  鉴于刘志坚先生具有丰富的精细化工新材料行业管理、企业运营、资本运作、战略发展等方面经验与资源,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具有建设性、引领性作用。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志坚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不设聘期。
  名誉董事长不属于公司董事范畴,不享有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的相关义务,刘志坚先生作为名誉董事长,可列席公司董事会,可为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等提供咨询建议及顾问意见,指导和监督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施,在公司治理、集团化运营、企业文化、战略目标实现等方面继续对公司给予支持和帮助,以更好地维护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补选董事简历
  附件:补选董事简历
  王津华,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至1992年8月在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峨山小学担任教师;1992年8月至2019年2月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任职;2019年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芜湖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年4月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韡,男,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职员,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收储部职员、财务融资部职员、投资管理部职员、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曹灿灿,女,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职于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融资部;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副部长;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2年7月任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至2025年8月任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条款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的主要条款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公司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相关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10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截至2025年9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9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一项议案为累计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第二、三、四项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9日(周一)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在2025年9月29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zq@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成玉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一: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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