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2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对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签署的《AGREEMENT》就其所涵盖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向境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为把握境外市场发展机遇,探索国际化发展战略,满足增加的原材料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境外焦类原材料供应商的探索、采购和贸易。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跃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对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签署的《AGREEMENT》就其所涵盖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关于向境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在全球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稳步实施的背景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新能源汽车、电力系统储能等为代表的终端应用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链未来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对原材料需求高速增加。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原材料主要为焦类原材料,具体包括石油焦、针状焦以及经煅烧后的上述原材料等,其主要为原油炼化过程中的各种渣油、重油为原料,经预处理、焦化工艺等生产得到的副产品,与石油炼化产能密切相关。当前,除我国外,全球石油炼化重点国家还包括美国、俄罗斯、中东地区国家等,且其本地缺少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对相关焦类原材料的探索、开发及研究还有所不足。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境外焦类原材料供应商的探索、采购和贸易,利用中国香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的区位优势,发掘更多品种的焦类原材料,把握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满足自身以及行业的生产需求。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并需要获得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于中国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尚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英文名称:SHANGTAI TECH (HONG KONG) CO., LIMITED(暂定名) 3、注册资本:5,000万港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以最终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5、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港元的限额内分阶段审慎投入资金。 6、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批发(具体以审批通过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主要为拓展焦类原材料国际市场,建设全球供应链体系。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近年来发展迅速,行业生产规模快速扩大,对焦类原材料、特别是具备优质性能和稳定供应量的焦类原材料需求量持续快速增加。作为石油炼化过程中的产物,其供应与全球石油炼化产能分布密切相关,公司寻求在中国香港建立国际原材料采购和贸易中心,持续发掘新的优质焦类原材料,探索焦类原材料的新供应商,建设全球焦类原材料的供应链体系。 此外,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基于中国香港的全球贸易中心、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区位优势,有助于加强公司同全球供应商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品牌形象,公司可以收获更多的国际认可,增强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尚需获得中国境内的发改委部门、商务部门、外汇部门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并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项目将开展国际贸易,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开展货物贸易和外汇结算,财税环境和汇率波动可能会对项目实施,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运营产生风险。 公司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适应业务需求及市场变化,探索使用外汇套期保值等多种金融工具,有效防范相应的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境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太科技”)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尚太”)的建设马来西亚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对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签署的《AGREEMENT》就其所涵盖的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签署合同,合同金额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根据该合同,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将为马来西亚项目提供土建及非生产设备机电总包服务,包含设计、工程设备采购安装,组织各项施工等服务。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期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若《AGREEMENT》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延。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HANGTAI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办公地点:3rd Floor, No. 1C-3, Lorong Setia Sentral 1, Perniagaan Setia Sentral, 14000 Bukit Mertajam, Pulau Pinang 主要业务:作为马来西亚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马来西亚建设、运营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马来西亚尚太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马来西亚尚太作为业主,委托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即承包商)承担业主马来西亚项目部分土建及非生产设备机电安装项目的承包及施工,承包商按照主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后,业主应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款项,合同总金额为贰亿壹仟柒佰柒拾万林吉特。公司就马来西亚尚太与SUZHO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MALAYSIA)SDN.BHD.签订的《AGREEMENT》所涵盖的履约能力和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 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马来西亚尚太最后一期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月。若《AGREEMENT》约定的付款期限发生变更,经业主及承包商书面通知后,担保期间相应顺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马来西亚项目开展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海外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马来西亚尚太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事项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进行了审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马来西亚尚太的担保是出于马来西亚尚太项目建设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马来西亚尚太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预计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款项,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的担保余额为21,770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36,791.3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0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尚太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履约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已根据相关要求对上述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内容的财务数据及其他事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