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永峰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秋艳、胡天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