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方华先生、宋冰心女士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其他董事为现场出席; 2、董事会秘书毛家宝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乃钰、张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拟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1,742.3931万元减少为11,739.5931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11,742.3931万股减少为11,739.5931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 2、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5、传真号码:0519-8861073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