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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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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5-55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阳光”)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4-67号),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或“控股股东”)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8亿元人民币(含)。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深圳东阳光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209,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累计增持金额50,003.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部分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深圳东阳光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209,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累计增持金额50,003.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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