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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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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5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熊勇先生、独立董事李震东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马平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广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广艺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广艺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软件设计师,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富大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分公司负责人;曾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综合办公室信息中心信息经理、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广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5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11: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68,433,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4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8,76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2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73,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42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673,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熊勇、独立董事李震东以视频方式参会。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涛、易明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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