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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德明利,证券代码:001309,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的2025年9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本公司股票2,014,900股。本次减持与公司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此减持计划范围内。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李虎先生、田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0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2.51%)。其中李虎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5,48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2.41%),田华女士计划通过银程源减持不超过 22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2025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李虎先生2025年9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01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9%,本次减持后李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81,571,729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35.95%。 3、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482.875万股,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2,688.6272万股的2.13%。其中,首次授予386.300万份,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2,688.6272万股的1.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预留96.575万份,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2,688.6272万股的0.43%。以上议案尚需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决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共87名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解除限售数量为613,991股。目前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5、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计划调整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PCIe SSD 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嵌入式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项目实施地点。以上议案尚需2025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因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被动稀释和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1%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李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36.91%变更为35.95%。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李虎先生2025年9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01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9%。由于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366股、2025年7月28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共411,600股、2025年8月29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3,756股,导致李虎先生持股比例共计因被动稀释而减少0.07%。李虎先生本次持股比例总计减少0.9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在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李虎先生、田华女士将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三、备查文件 1、李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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