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长郎永强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7,896,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479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9,323,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280%;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72,7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1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8,570,7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83%。 2、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通过。 1.0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通过。 1.0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通过。 1.0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通过。 1.05审议《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提案1.01、1.02、1.03、1.05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杨兰,袁梓恒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