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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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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翁伟武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9人,代表股份总数261,89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052%(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19,993,63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64,900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8,328,736股,下同。)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总数261,570,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2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总数325,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44人,代表股份总数8,768,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6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选举翁伟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89,0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2,3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57%。
  表决结果:翁伟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选举翁宝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83,3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6,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05%。
  表决结果:翁宝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选举翁伟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83,9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7,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74%。
  表决结果:翁伟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选举麦堪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88,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34%。
  表决结果:麦堪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选举陈琳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88,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62,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32%。
  表决结果:陈琳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3选举方钦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582,9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6,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59%。
  表决结果:方钦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238,3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4%;反对3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2%;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10%;反对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59%;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31%。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翁伟武先生、柯丽婉女士、翁伟嘉先生、蔡沛侬女士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4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6,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1%;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3%;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5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8,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0%;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5%;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6.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5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6%;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4%;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6.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2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3,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3%;反对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7%;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6.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5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3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4%;反对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6%;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6.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4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1,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1%;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8%;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6.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1,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9%;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8%;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
  6.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4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1%;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21,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1%;反对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8%;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6.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5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1,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1%;反对2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9%;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6.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2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09%;反对2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1%;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罐头易开盖制造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0,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8%;反对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2%;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8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0,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32%;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5%;弃权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温定雄律师和吴任桓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现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郑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郑涛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涛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郑涛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9月至2007年6月先后任浙江昌鸿制盖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杭州泰海易开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迪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今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涛先生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1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分别为翁宝嘉女士、翁伟嘉先生、郑涛先生、陈琳武先生)。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翁伟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翁伟武先生、翁宝嘉女士、麦堪成先生
  审计委员会:方钦雄先生、翁伟嘉先生、陈琳武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琳武先生、翁宝嘉女士、麦堪成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钦雄先生、郑涛先生、陈琳武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翁宝嘉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翁宝嘉女士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郑涛先生、柯丽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翁宝嘉女士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黄咏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翁伟武先生之提名建议,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蔡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宝嘉女士、郑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喜勉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发展要求。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而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自查、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发行不超过125,998,09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将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9)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需报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方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内容为准。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3、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4、签署本次发行相关文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并制作、修订、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文件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2、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关联董事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定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薪酬标准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含:基本薪资(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年终综合考核一次性发放)+工龄津贴+其他福利。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月发放,与其承担责任、风险挂钩,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年度绩效奖金依据当年度《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年度业绩表现与个人绩效结果,综合评定并核发具体金额;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在企业的服务年限计算确定。
  三、实施程序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翁伟武先生(董事长)、翁宝嘉女士、翁伟嘉先生、郑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麦堪成先生、陈琳武先生、方钦雄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选举通过后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翁伟武先生(主任委员)、翁宝嘉女士、麦堪成先生
  审计委员会:方钦雄先生(主任委员)、翁伟嘉先生、陈琳武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琳武先生(主任委员)、翁宝嘉女士、麦堪成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钦雄先生(主任委员)、郑涛先生、陈琳武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方钦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翁宝嘉女士
  副总经理:郑涛先生、柯丽婉女士
  财务总监:黄咏松先生
  董事会秘书:蔡彤女士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李喜勉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蔡彤女士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蔡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754-89816108
  传真:0754-89816105
  邮箱:zhengquan@enpackcorp.com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达南路中段
  邮编:515071
  五、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任期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后芮奕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奕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届满离任的芮奕平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经营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翁伟武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1992年7月至2004年5月先后担任汕头市汕樟五金工艺厂采购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担任东莞市广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06年1月至2013年10月担任汕头市英联易拉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2013年11月至2017年6月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7年8月起担任子公司广东宝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20年6月担任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担任子公司英联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新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担任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9月至今担任广东新联合芯壹号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翁伟武先生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171,75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40.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翁伟炜先生、翁伟博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董事翁伟嘉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董事翁宝嘉女士为堂兄妹关系,与副总经理柯丽婉女士为叔嫂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翁宝嘉女士: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居民,大专学历。2006年1月至2009年6月任汕头市英联易拉盖有限公司国外销售部副经理;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汕头市英联易拉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6月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潍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全资孙公司英联金属科技(大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担任全资孙公司广东宝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翁宝嘉女士未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堂兄妹关系,与5%以上股东翁伟炜先生、翁伟博先生为姐弟关系,与董事翁伟嘉先生为堂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翁伟嘉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2006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汕头市英联易拉盖有限公司国内销售部经理;2013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潍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岭峰投资(汕头)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江苏英联复合集流体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翁伟嘉先生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27,9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6.66%;与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持股5%以上股东翁伟炜先生、翁伟博先生为堂兄弟关系,与董事翁宝嘉女士为堂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郑涛先生: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9月至2007年6月先后任浙江昌鸿制盖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杭州泰海易开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迪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今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涛先生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1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麦堪成先生:195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历。1978年7月至1979年9月就职于广州邮电524厂任技术员,1982年7月获得中山大学硕士学位,1982年7月至今任教于中山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1991年7月获得中山大学博士学位,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入选1998年度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曾任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已于2021年4月退休。麦堪成先生于2006年5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巍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麦堪成先生未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麦堪成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琳武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肇庆学院,本科学历。2013年6月参加工作,市民建会员(律师支部),现任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市律协知产委主任,擅长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公司法、知识产权,曾作为华侨经济文化试合作试验区、潮南区人民政府、濠江区人民政府、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汕头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等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团成员。
  截至目前,陈琳武先生未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陈琳武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方钦雄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方钦雄先生曾任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中深智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
  截至目前,方钦雄先生未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方钦雄先生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翁宝嘉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郑涛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柯丽婉女士(副总经理):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至1994年于汕头市鮀滨制药厂负责外派学习和承担项目;1994年至1999年任汕头市鮀滨制药厂属下汕头市华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植物室副主任;2000年至2005年任平安保险汕头分公司高级业务主任;2006年至2013年10月任汕头市英联易拉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新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柯丽婉女士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6,4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4%,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翁伟武先生为叔嫂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黄咏松先生(财务总监):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长沙永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任广州天地纵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6年1月至2010年4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广东名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仙宜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黄咏松先生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1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蔡彤女士(董事会秘书):199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2023年3月至今担任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蔡彤女士未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蔡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人员:
  李喜勉先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6月入职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项目筹建办主任、项目总监。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喜勉先生未持有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蔡彤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同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
  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省粤财产业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相关主体(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粤财产投基金”)拟以现金溢价向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英联”)增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2、汕头英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4.94亿元,经协商确定投前估值为10.80亿元人民币。粤财产投基金拟溢价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投后估值不超过12.80亿元人民币。
  粤财产投基金拟增资不超过2亿元,其中约3,703.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296.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款项主要用于汕头英联的易开盖主营业务经营。
  3、截至目前,粤财产投基金同意首批出资不超过4,500万元,其中约83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约3,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首批出资后,粤财产投基金持有汕头英联不超过4%的股权。粤财产投基金后续出资预计不超过15,500万元;全部增资完成后,将持有汕头英联不超过15.63%的股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放弃权利涉及金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最终投资主体和投资金额将在各方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协商确定,公司将及时跟进本次增资后续进展及协议签署情况并及时披露。
  4、汕头英联主要经营罐头易开盖、干粉易开盖等业务,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子公司。汕头英联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易开盖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能够满足汕头英联对于易开盖业务发展中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汕头英联抓住产业发展机遇,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5、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基于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综合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汕头英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汕头英联股份不低于84.37%,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英联业务发展情况,为补充流动资金,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汕头英联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投资者。
  粤财产投基金拟以现金、分批出资方式溢价向汕头英联增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放弃对汕头英联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汕头英联最新经审计净资产为4.94亿元,经协商确定投前估值为10.80亿元人民币。粤财产投基金增资拟溢价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投后估值不超过12.80亿元人民币。
  粤财产投基金拟增资不超过2亿元,其中约3,703.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296.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款项主要用于汕头英联的易开盖主营业务经营。
  截至目前,粤财产投基金同意首批出资不超过4,500万元,其中83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首批出资后,粤财产投基金持有汕头英联4%的股权,粤财产投基金后续出资预计不超过15,50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将由各方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协商确定)。全部增资完成后,粤财产投基金将持有汕头英联不超过15.63%的股权,公司持有汕头英联股份不低于84.37%,汕头英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确保本次交易的有效推进,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首批出资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等政府审批或登记手续;(2)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内,后续增资事宜的实施,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等政府审批或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一
  1、企业名称:广东省粤财产业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粤财产投基金”)
  2、产业基金目前注册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3、关联关系:公司(含下属子、孙公司)与上述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其他相关交易对手方
  最终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将在各投资人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分别协商确定;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将及时跟进本次增资后续进展及协议签署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3686426355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翁宝嘉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3月27日
  7、住所: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南强路6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0、若按首批增资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计算,其中833.3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如全部增资预计总额按20,000万元人民币计算,其中3,703.7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
  本次20,000万元全部增资前后,预计汕头英联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
  注:上表数据因计算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数据为准。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各投资人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故本次增资将由公司、汕头英联分别与各投资人签署正式协议。
  截止目前,本次增资所涉及相关方仅对首批增资相关事宜进行了磋商和由于约定(尚未正式签署协议),后续相关相关协议将在交易各方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分别协商确定,增资事项最终实施情况将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一)首批增资协议拟约定的主要内容
  1、协议相关各方
  协议方一: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方二:英联金属科技(汕头)有限公司
  协议方三(拟):广东省粤财产业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中)
  2、增资安排
  2.1 本协议双方同意,粤财产投基金按照人民币10.80亿元作为投前估值,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简称“增资款”)认购汕头英联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33.33万元,3,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首批增资完成后粤财产投基金投后股权占比不超过4%。
  3、业绩承诺、利润分红及回购
  3.1业绩承诺及利润分红。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英联股份、汕头英联需在36个月内回购投资人通过本批投资所取得的汕头英联部分或全部股权:
  3.1.1 汕头英联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任意一年低于4,700万元、4,900万元、5,100万元、6,000万元;
  3.1.2 汕头英联2030年、203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20,000万元;
  3.1.3 汕头英联每年向投资者分红低于上年度投入本金年化3.5%的收益,计算公式为:投资本金*上年度持有天数*3.5%/365(年化、单利);其中:上年度持有天数少于183天不适用,少于183天时天数累计到下个年度分红;
  3.1.4 汕头英联出现协议条款中约定的重大不利变化;
  3.2经双方协商一致,汕头英联触发回购后,回购款可分批支付,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3.2.1 回购款最多可分三笔支付,但应满足第一笔不低于投资本金的20%,第二笔不低于投资本金的30%;并且,汕头英联在收到回购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至少完成一笔回购款的支付。
  3.2.2回购义务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回购义务并全额支付回购价款,否则,要求回购的投资方有权要求英联股份、汕头英联就欠付款项支付日化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给投资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为本协议之目的,单次回购的金额(“单次回购金额”)应当为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出的结果。
  单次回购的金额=X ×(1+3.5%×N÷365)-M,其中:
  X为投资人该次要求股权回购对应的投资本金;
  N为投资人缴付增资款之日至实际收到该次回购价款之日的天数;
  M为该次要求回购的投资本金自交割之日至该次回购的回购价款支付之日间,该投资本金对应的股息或红利(如有)。
  五、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基于对汕头英联所处的行业特点、自身技术优势及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经本次投资人前期充分尽调及沟通,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对汕头英联进行溢价出资:汕头英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4.94亿元,经协商确定投前估值为10.80亿元人民币。粤财产投基金拟溢价增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投后估值不超过12.80亿元人民币。
  粤财产投基金拟增资不超过2亿元,其中约3,703.7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296.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款项主要用于汕头英联的易开盖主营业务经营。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权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是符合汕头英联关于易开盖业务的战略规划方向,有利于汕头英联经营发展,满足汕头英联对于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汕头英联抓住产业发展机遇,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而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事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
  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资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积极措施防范相关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予以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要求,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6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以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19,993,636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后续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最终发行股数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7.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1.63万元,假设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5年半年度相应指标的年化金额(2025年半年度数据的2倍),对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比2025年度增长10%;(3)比2025年度增长2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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