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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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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肖传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完成后,需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将导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董事会组成的规定,需减少一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设置,故肖传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肖传龙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邱财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肖传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邱财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邱财波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6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邱财波先生简历
  邱财波,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浙江省岱山泡沫总厂、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自2002年9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公司采购部经理;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7年7月至2023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邱财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8,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通过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邱财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3673 债券简称:岱美转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磊、柳伟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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