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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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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长园 公告编号:2025076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单独持有公司12.98%股份的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请在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选举卫舸琪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董事,议案2《关于选举乔文健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与议案3《关于选举卫舸琪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为互斥议案,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议案2与议案3同时投同意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对议案2与议案3同时投同意票的,对议案2与议案3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5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9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2.98%股份的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在2025年9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格力金投提请在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选举卫舸琪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增加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更新)》。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格力金投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董事资格审查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除了上述两次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
  至202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9月1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更新)》。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鉴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仅补选一名董事,议案2《关于选举乔文健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与议案3《关于选举卫舸琪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为互斥议案,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议案2与议案3同时投同意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对议案2与议案3同时投同意票的,对议案2与议案3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议案2与议案3为互斥议案,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议案2与议案3同时投同意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对议案2与议案3同时投同意票的,对议案2与议案3的投票均不视为有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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