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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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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9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通讯方式参加人员为张杰锐、虞熙春、曾江虹、赵俊峰、龙琼)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公司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尚荣”)实施存续分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立情况概述 江西尚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基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公司决定对江西尚荣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完成后江西尚荣继续存续,其原有业务经营保持不变,同时公司将新设立2家全资子公司承接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及相关债务。 本次存续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手续。 二、分立前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59889567XH 3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4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2 年06 月28日 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玉沙村以西、小蓝大道以南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尚荣 100%股权。 10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 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分立后江西尚荣继续存续,同时新设2家全资子公司(2家新设公司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分立前后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 (三) 资产业务分割情况 “新设公司1”将承接江西尚荣原持有“赣(2025)南昌县不动产权第0016079号”地块44366.6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及相关债务;“新设公司2”将承接江西尚荣原持有“赣(2025)南昌县不动产权第0016080号”地块其中23001.5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资产及相关债务;江西尚荣保留其原有的经营业务及除以上两部分地块资产的其他相关资产和负债。 (四)财产分割情况 本次分立拟以 2025 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资产分割后江西尚荣和新设公司各自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 分立后的江西尚荣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方案分别承接各自的资产、负债, 并对分立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人员安置及分立后公司规范运作 分立前江西尚荣的员工由分立后的江西尚荣及新设立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自业务范围,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分立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立后,存续的江西尚荣将根据分立后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新设公司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运作。 四、本次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分立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分立完成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立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分立事项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最终信息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桂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5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7,487,2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550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963%。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716,8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868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02人,代表股份5,770,4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或其代理人,下同)共计504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5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816,7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8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8%。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5,494,5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030,3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4,464,278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李世琦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315,539,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64%;反对股数为1,795,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5%;弃权股数为1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3,868,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087%;反对股数为1,795,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679%;弃权股数为1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玉梅女士、李世琦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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