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2日,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北碚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神驰机电对重庆安来动力在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北碚支行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内的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重庆安来动力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9,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保证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重庆安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 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 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 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 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 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 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重庆安来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重庆安来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较好,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06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9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