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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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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6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至2025年9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B82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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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30日、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一、议案三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议案四至议案七均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来电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3日-26日、29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联系人:林晓琳
  (5)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公告
  附件: 1-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2 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附件1-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1-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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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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