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
  ■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章节、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12项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3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袁敏民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3)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2项子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7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勇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33)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发布的各类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能,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废止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3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提示:本次《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双方将根据本协议,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协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展开进一步商谈,双方就以上各事项的最终合作将以双方后续商谈结果及由此形成的进一步协议为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前提,为利用双方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开展互利合作,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芯微”)与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芯半导体”)就日常销售及采购、接受技术服务等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双方经诚信、友好协商,同意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按其约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同意并保证按照协议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8年9月29日。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交易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除关联董事袁敏民回避表决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辰芯半导体截至目前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基本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双方
  甲方: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基于长期发展的战略考虑,决定共同携手,围绕电池管理系统产品领域开展合作。
  1、关于电池管理类产品和技术委托开发
  (1)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合作实现电池管理系统产品和技术开发和生产,具体合作分工、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有关文件为准。
  (2)双方同意本协议下开发产品双方都可销售,甲方需要采购乙方产品或乙方需要采购甲方产品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具体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另行签订购销订单为准。
  2、关于电源管理类产品的技术使用权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遵守排他性约定的前提下,按照许可方对相关技术的前期研发投入、截至协议签署日各方拥有的有关技术的专利权属等合理因素于各方之间合理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3、双方非共同开发产品合作推广
  (1)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合作推广非共同开发产品。双方都可向对方销售原材料、商品,为对方提供技术服务。
  (2)双方同意,产生交易的原材料、商品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具体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另行签订购销订单为准。
  (三)协议期限及其他
  1、协议经过签署后,对具体项目将另行签署详细约定的具体协议,具体条款如:合作项目、合作形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作期限等。若出现违约,按照相关具体协议条款处理。
  2、业务合作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发挥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优势,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对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5-03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1、2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三)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 8:30一11:30,下午 13:00 一16:30)。
  (五)登记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公司证券部。
  (六)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8号
  邮政编码:214028
  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一85217779
  传 真:0510一80297981
  邮箱:lxwzqb@etek.com.cn
  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