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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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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综艺数码城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朦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政巍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整体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以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亚青、徐荣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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