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5-039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韩城市盘河路黄河矿业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材料将与本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并向每位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信息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通道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之前一个工作日交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11:00之前。 (三)登记地点 陕西省韩城市盘河路黄河矿业大楼七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陕西省韩城市盘河路黄河矿业大楼 邮政编码:715400 联系部门: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913-5326936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5-038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取消监事会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黑猫: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黑猫: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陕西黑猫: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25-037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