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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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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59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义先生、张苏娅女士、卓识先生、朱海先生、DAVID GUOWEI WANG先生、万维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明远先生、肖耿先生、戴泽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远先生、肖耿先生、戴泽伟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戴泽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朱义先生简历
  朱义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无线电系本科,复旦大学生物系研究生以及四川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年9月至1990年12月,于华西医科大学微生物与免疫学教研室任教;1991年1月至1992年3月,任成都生物医学工程中心四达生化厂厂长;1992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新博科技董事长;1996年8月至2011年9月,朱义先生成立百利药业并任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天恒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公司首席科学官及核心技术人员,百利药业董事长,多特生物执行董事、经理,盘古资本执行董事,SystImmune董事长、首席科学官(President & Chairman,CSO),诺芯生物董事,并兼任复旦大学校董、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兼职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义先生持有公司298,159,400股股票,与公司董事朱海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张苏娅女士简历
  张苏娅女士,195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年10月至1991年8月,任重庆万县地区粮食局油脂公司财务主管;1991年9月至1994年3月,任四川温江粮食局贸易公司财务科长;1994年4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新博科技财务会计、项目经理、财务经理;1997年7月至今,历任百利药业财务经理、副总经理、董事;2006年8月至2011年10月,历任天恒有限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兼任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盘古资本董事,SystImmune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苏娅女士持有公司9,575,543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苏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卓识先生简历
  卓识先生,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生物科学硕士学历。2011年6月至2019年7月,历任百利药业研发中心研究员、项目经理、主任、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任成都多特抗体药物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多特生物”)总经理;2021年7月2023年6月,任多特生物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多特生物总经理兼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卓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朱海先生简历
  朱海先生,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学士学位、美国乔治敦大学数学与统计硕士学位、美国德克萨斯大学休斯顿健康科学中心生物统计学博士学位;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任FDA Center of Drug Evaluation and Research研究员;2019年10月至2024年4月,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SystImmune临床开发部生物统计学家(Biostatistician)、高级生物统计学家(Senior Biostatistician)、主任生物统计学家(Principal Biostatistician)兼生物统计部门主管(Head of Biometrics)、生物统计部门副总裁(Vice President of Biometrics)兼首席执行官特别助理(Special Assistant to the CEO);2024年4月至今,任全资子公司SystImmune首席技术及数据官(Chief Technology and Data Officer);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SystImmune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朱义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DAVID GUOWEI WANG先生简历
  DAVID GUOWEI WANG先生,1961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加州理工学院发育生物学博士学位。1998年2月至2000年4月,任Bristol Myers Squibb制药研究所药物遗传学主任;2000年5月至2004年9月,任First Genetic Trust创始人、执行副总裁;2004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西门子集团医疗部商务发展部部长;2006年4月至2011年7月,任WI Harper Group董事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OrbiMed Advisors LLC合伙人、资深董事总经理,兼OrbiMed Advisors III Limited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DAVID GUOWEI WAN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DAVID GUOWEI WANG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万维李先生简历
  万维李先生,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历。2014年9月至2023年6月,历任百利药业新药研发中心小分子药物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监、多特生物小分子药物部总监;2023年7月至今,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成都研发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维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万维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明远先生简历
  李明远先生,195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西医科大学医学硕士学位。1982年12月至2000年8月,历任华西医科大学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教研室助教,微生物学教研室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年9月至2019年9月,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微生物学教研室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明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肖耿先生简历
  肖耿先生,1963年4月出生,香港永久居民,洛杉矶加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及副院长,兼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深圳市决咨委专家、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理事及副会长、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并兼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戴泽伟先生简历
  戴泽伟先生,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博士学位(会计学方向);2012年10月至今,任教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4年9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托璞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泽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泽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61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百利天恒)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26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baili-pharm.com进行预约登记,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标题请注明“百利天恒: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复印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复印件。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复印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雪玉
  2、联系电话:028-85321013
  3、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
  4、电子邮箱:ir@baili-pharm.com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5-060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
  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关于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内容亦将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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