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张佩莉女士、贺皆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贺财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贺频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贺群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张佩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贺皆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邓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俞小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王锡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邓建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换届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置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监事会成员自动解任。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的第1-7项、23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0)。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7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换届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置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监事会成员自动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张佩莉女士、贺皆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邓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邓建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邓建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贺财霖先生:194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荣获中国百名行业创新杰出人物、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中国民营企业时代先锋人物、第二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浙江省民营企业英才、宁波市慈善楷模、宁波市十大慈善之星、宁波市劳动模范、十大风云甬商、北仑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等称号。曾任中国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仑区工商联合会副主席,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电信零件厂厂长,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礁碶电配厂厂长,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厂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厂长、总经理,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咨询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有限董事长、总经理,东泽发展董事。现任雪龙集团董事长,宁波捷斯特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2025年9月11日,贺财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284,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源”)27.5%股份、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赛投资”)33.4%股份,持有股东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24%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贺群艳、贺频艳为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贺频艳女士: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雪龙有限总经理,宁波市北仑区第八届政协委员,宁波市北仑区第九届人大代表。现任北仑区第十届人大常委、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内燃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委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宁波汽车零部件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宁波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北仑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兼职副主席、雪龙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捷斯特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贺频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7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绿源30%股份、维尔赛投资33.3%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贺财霖为父女关系,与贺群艳为姐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贺群艳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职称。曾任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出纳,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纳,雪龙咨询出纳,雪龙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雪龙集团财务总监。现任雪龙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宁波捷斯特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贺群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7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绿源30%股份、维尔赛投资33.3%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贺财霖为父女关系,与贺频艳为姐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佩莉女士: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霞浦礁碶电配厂会计,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销售科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销售科长,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科长,雪龙有限副总经理,曾任北仑区第六届政协委员,北仑区第六届、第七届党代表。现任雪龙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佩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香港绿源董事,与公司副总经理张军杰为姐弟关系,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贺皆兵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北仑区公安分局驾驶员,宁波禾昌润滑油有限公司综合科主管厂长。现任雪龙集团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采购科科长,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贺皆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股东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俞小莉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浙江大学教授。1985年8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省内燃机学会监事长。曾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俞小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锡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1999年获宁波市司法局三等功奖章,2012年获宁波市律师协会宁波市优秀律师称号,2021年获宁波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2006年发起成立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曾任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锡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邓建军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华英伦铜制品(宁波)有限公司信息化主管,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裁,伯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现任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传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传悦盛美(宁波)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高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邓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0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9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01、2.02、2.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下午16时止。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办公楼证券部 电话:0574-86805200 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联系人:竺菲菲 (三)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4: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0574-86995528 邮编:315800 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办公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