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1号楼12A层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应高峰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培琪、王俊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