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履行IPO项目承诺相关事项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5-03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履行IPO项目承诺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业绩承诺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就IPO募投项目之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募投项目”)作出了自愿性业绩承诺。公司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就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如下:公司乌兰察布募投项目在业绩承诺期(2020年度至2024年度)内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当为人民币18,475.26万元(“承诺期预计累计净利润”)。若公司承诺期实际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期预计累计净利润的80%(即人民币 14,780.21 万元),实际控制人将向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承诺乌兰察布募投项目在承诺期实际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期预计累计净利润的80%;且专项审计结果公布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时,则公司应当实施股份回购。 二、乌兰察布募投项目承诺期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近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94号),2020至2024年度公司乌兰察布募投项目(一期和二期)累计实现净利润8,762.84万元,实际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期预计累计净利润的80%(即人民币14,780.21万元),业绩承诺未实现。 三、实际控制人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一)补偿金额及分担。因业绩承诺未实现,根据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实际控制人需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个人补偿总金额(个人补偿总金额 = 承诺期预计累计净利润的 80%(即人民币 14,780.21 万元)一承诺期实际累计净利润,即14,780.21万元-8,762.84万元=6,017.37万元)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三名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的各类股票数量相对比例,分担个人补偿金额。其中季昕华先生向公司补偿3131.08万元、莫显峰先生以及华琨先生各自向公司补偿1443.14万元。 (二)业绩补偿方式。实际控制人华琨及莫显峰拟通过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5.13%股份获得现金,并以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6,017.37万元。 在《股票转让协议》签署及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公告(以孰晚发生者为准)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以人民币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至转让方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股份转让价款后立即将补偿款6,017.37万元划款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实际控制人履行公司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业绩补偿将于本公告披露后30日内履行完毕,协议转让进展不影响本次业绩补偿。 四、公司履行承诺的措施 根据专项审计结果,公司乌兰察布募投项目在承诺期实际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期预计累计净利润的80%;且专项审计结果公布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时,公司应当实施股份回购。针对公司拟回购股份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跟进业绩补偿的执行进展,并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5-03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兰察布募投项目进展及业绩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其中IPO募投项目之一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募投项目”),项目进展情况已在2024年公司年报中披露,现将乌兰察布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2020-2024年度业绩经审核的业绩完成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进展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整体规划用地面积约1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7,200平方米,规划建设5栋数据中心,分五期建设,合计可以容纳6,000个机柜。其中1-4年建设第一期和第二期,合计容纳2,600个机柜,对应乌兰察布募投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为 149,366.52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00,956.27 万元。 实际建设中公司遵循项目的运营策略,在资金和进度上优先保障 IDC 功能机房及必要配套设施的建设,并结合土建施工各期交叉影响及成本考量,对项目建设进行了优化,机电安装分期实施,边建设边交付,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效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一期、二期中的A楼、C楼已投入使用,B楼的机电安装进行中。 根据公司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004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乌兰察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3,685.10万元,投入进度达92.80%。 二、业绩完成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乌兰察布募投项目2020年至2024年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94号)。2020年至2024年乌兰察布募投项目(一期和二期)累计实现净利润8,762.84万元。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5-03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太盈开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太盈开阳一号”或“受让方”)近期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标的公司股票合计23,428,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其中华琨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1,714,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57%)、莫显峰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1,714,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57%)。受让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合计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23,428,536股无限售流通股。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12个月内不对外减持标的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的通知,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于近期与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太盈开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票转让协议》,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428,5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3%)协议转让给太盈开阳一号,本次转让价格为19.74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62,479,300.64元。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 注:上表百分比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莫显峰先生及华琨先生出于自身资金需求等考虑;受让方作为一家具有云计算生态行业背景的企业,参与此次受让,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深耕细分行业赛道,并为公司拓展云计算落地的生态机遇提供支持。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三、股票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票转让协议主体 出让方1(甲方):莫显峰先生 出让方2(甲方):华琨先生 受让方(乙方):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太盈开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人管理人: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份转让 1、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合计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23,428,53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乙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对外减持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单价为人民币19.7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62,479,300.64 元。 1、第一期股份转让款: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及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公告(以孰晚发生者为准)后10个工作日内以人民币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231,239,650.32元)至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需立即将60,173,700.00元划款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款项全部用于甲方及季昕华履行公司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 2、第二期股份转让款:乙方同意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书》后30个工作日,以人民币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剩余50%,即人民币231,239,650.32元。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或因上交所等监管机关要求的情形或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登记机关要求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的,或承诺与保证存在虚假不实的,均构成违约,应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 约收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太盈开阳一号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刻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 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