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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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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4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周龙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周龙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4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赵浚竹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赵浚竹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4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秦健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秦健
  202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4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薪酬标准
  每位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4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进行关联交易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与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飞猪”)签署《直联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由公司与浙江飞猪就直连服务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2、关联关系概述
  公司董事庄卓然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庄卓然先生任浙江飞猪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飞猪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浙江飞猪进行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业务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拟进行关联交易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庄卓然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拟签订的《直联业务合作协议》无具体交易金额,此项交易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由于浙江飞猪与公司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中国)”)同受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集团”)控制,淘宝(中国)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如有)也应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94773900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庄卓然
  注册资本:1539.84036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5幢夹层J01室
  经营范围: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产品、多媒体产品、网络商城技术;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及维护;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
  实际控制人:浙江飞猪系阿里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飞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阿里集团财务数据:
  亿元人民币
  ■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庄卓然先生为公司董事,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同时又是浙江飞猪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飞猪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公司与浙江飞猪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系参照市场原则同时结合双方合作关系、市场定位及商业惯例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符合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飞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飞猪”)
  乙方: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在酒店领域,甲乙双方在酒店系统直连(含CRS和PMS等)、后付预订产品开发(即为“信用住”)、会员服务平台接入、账单扫码支付功能开发等方面(合称“四项合作领域”)保持原有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不变(即在“四项合作领域”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的范围包括直连、后付项目。
  2、服务费用及支付:
  (1)就乙方提供直连服务的线上信用住订单,乙方可按照订单核销时间于2025年1月1日后的为甲方实现直连的线上信用住产品成功交易房费总金额(即通过甲方平台预订信用住产品并实际入住直连酒店的用户产生的实际房费,不包含杂费,下同)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2)就乙方提供直连服务的面付订单及预付订单,对订单核销时间是在2025年1月1日以后的,甲方按照实际交易成功的面付订单及预付订单交易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需保证其提供直连服务的直连接口每天的连通率达到标准。
  4、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须确保其提供的系统/产品/接口(特别是酒店直连系统服务、信用住预订产品、未来酒店功能)的稳定性,需确保同步、转换、翻译商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酒店信息、房型信息、价格、库存、入住状态、订单信息等,下同)的准确性,并按照原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确保同步信息的及时性。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与浙江飞猪的关联交易为业务合作,不涉及任何人员安置及土地等方面的其他安排。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关联交易预计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2、上一年度与同一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含浙江飞猪)发生的酒店订单传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实际与淘宝(中国)及其指定主体(含浙江飞猪)发生的酒店订单传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合计为511.89万元。2025年年初至本议案相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淘宝(中国)及其指定主体(含浙江飞猪)发生的酒店订单传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0万元。
  ■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飞猪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系公司与浙江飞猪之间进一步建立紧密合作的商业关系所必要,通过长期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与浙江飞猪在直连领域及平台化建设方面提高各自的竞争能力,达到双赢的局面。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江飞猪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淘宝(中国)成为公司股东后展开的更紧密的相关商业合作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合作产生的收入及利润金额占公司现有财务数据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5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25年9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38)。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内容详见2025年9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3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39)。
  以上提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需逐项表决;提案4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提案5、提案6以累积投票制表决。(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
  2、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按照会议登记时间至会议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联系人:罗芳韩倩
  电子邮件:ir@shijigroup.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5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6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3”,投票简称为“石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所审议事项填报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加盖印章: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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