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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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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宝恒生港股通创新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华宝恒生港股通创新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宝恒生港股通创新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关于2024年岁末及2025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底及2025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在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适用基金范围:
  ■
  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1)2025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全天均将暂停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影响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交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深证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暨基金
  更名、复牌及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披露媒介发布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自2025年9月11日起,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自2025年9月11日起,基金名称由“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华宝深创100ETF”变更为“华宝深证100ETF”,场内简称由“深创100ETF”变更为“深证100ETF华宝”,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仍为“159716”。
  二、《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注册变更。
  自2025年9月11日起,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失效,同日《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已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披露媒介上。
  三、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复牌及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安排
  华宝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自2025年9月12日起复牌,同时恢复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200万份。
  四、其他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09月11日起增加国泰海通证券为以下适用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如下:
  ■
  二、投资者可到国泰海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赎及其他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或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ht.com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1日
  华宝宝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9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作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查询和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凡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请务必在2025年9月12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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