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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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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3615 转债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青海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吴邦富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会议案1及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罗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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