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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地址/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 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联系人:于莹茜、张瑶 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5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行使。同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331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二)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125,868.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197,125,868股。 完成53,33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7,125,868.00元变更为人民币197,072,537.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97,125,868股变更为197,072,537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取消监事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对《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成员、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 ■ ■ ■ ■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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