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前海金融中心T1栋21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勇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董事会秘书吴新元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1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1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3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4议案名称:《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5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萍、刘依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