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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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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邮件方式告知了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2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1.01选举厉建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选举魏荣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选举马建忠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选举王文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选举徐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01选举潘煜双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选举吴勇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选举王淼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修订及制定的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5.01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02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03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4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5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6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7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8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9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0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1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2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3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4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15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16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17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18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19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1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2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3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4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5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6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7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8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9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30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1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2审议通过《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邮件方式告知了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53,331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系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建设并达到预期使用状态,符合项目建设规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做出的合理安排,剩余资金使用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规划;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系公司基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综合判断后做出的决策,决策过程审慎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前期论证程序,符合当前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实际需求,且后续将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系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变更依据合法,计算准确;经营范围变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与本次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事项相匹配,符合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331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7,125,868股减至197,072,53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7,125,868.00元减少至人民币197,072,537.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 2、申报时间:2025年9月11日起45日内(8: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瑶 4、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5、联系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安排: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12.58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待支付合同款项支付完毕。 ● 履行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9号),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芳斋”)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185,7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32元,共计募集资金864,374,94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6,319,811.3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8,055,128.68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22年8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6,386,55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1,668,57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41号)。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终止“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注2: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五芳斋成都生产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均投入该募投项目所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剩余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部分待支付合同款项外,上述项目已完成投资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注2:预计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金额以账户的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首先,由于项目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自身发展进程,分阶段安排设备采购计划,并且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产设备的迅速发展,公司在保证设备性能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实用性、性价比等因素,优化采购方案,通过招投标提高采购效率。其次,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综上,公司通过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以及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促使募投项目形成了资金剩余。 (三)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鉴于结项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1,612.58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合同款项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四、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5,664.70万元,拟新建速冻米面制品生产基地。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 (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主要原因及后续安排 公司武汉速冻团队自扎根武汉以来,对武汉乃至华中地区市场进行深度调研,积极拓展B端、C端销售渠道,公司速冻品产能及成熟的合作代工渠道已基本满足现有需求及中短期增量。若继续投入建设新生产线,可能增加产能闲置风险。 综上,经公司审慎研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实现公司整体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并持续关注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武汉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米面类速冻食品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五芳斋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16元/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3,331股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331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月13日至1月22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正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以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4、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并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5、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3年3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万股。2023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12月21日办理完毕。 8、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10、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6月19日办理完毕。 11、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12、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7月2日办理完毕。 13、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或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31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331股,回购价格为10.16元/股。 在本次公告后至实际回购操作前,如遇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则每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53,331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厉建平先生、魏荣明先生、马建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王文斌先生、徐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王淼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工作经历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的要求。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且已获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产生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厉建平先生,汉族,1956年8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6年8月至1980年9月,任瑞安县公安局民警;1980年9月至1983年9月,任嘉兴市公安局刑警;1983年10月至1985年6月,就读于杭州大学法律系;1985年7月至1990年11月,历任嘉兴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副局长、局长;1990年11月至1995年11月,任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1995年12月至今,任五芳斋集团董事长;2002年4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厉建平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与公司股东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总审计师厉昊嘉有关联关系外,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魏荣明先生,汉族,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8月至1988年8月,任嘉兴市食品公司副科长;1988年8月至1993年2月,任嘉兴市商业局科员;1993年2月至2015年9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五芳斋集团副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魏荣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与公司股东五芳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3、马建忠先生,汉族,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EMBA硕士学历。1997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宁波分公司经理、市场部经理、电子商务总经理、挑拾生鲜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9月,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全渠道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建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4、王文斌先生,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和企业管理硕士,公司律师。曾就职于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现任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见习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文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与公司股东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5、徐佳女士,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普华永道企业并购服务业务总监。现任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 徐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与公司股东上海星河数码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潘煜双女士,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教授(二级),博士。国家一流专业(会计学)建设点负责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教学团队带头人、嘉兴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嘉兴市内审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煜双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吴勇敏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自1984年7月以来,一直在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学院从事经济法、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担任过杭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主任。现为浙江大学律师实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保险法研究会主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勇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3、王淼女士,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盟党派,博士学历。历任无锡轻工大学(现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主要从事生物化学、食品酶学以及食品生物技术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生物化学》课程负责人,江南大学至善优秀教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00、5.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9:00-12:00,13:00-17:30 2、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17:30前 2、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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