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5-04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9月10日在上海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由傅帆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本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可转换债券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发行港元计值H股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5-04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发行港元计值H股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建议可转换债券发行
  本公司建议向专业投资者发售可转换债券,并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仅在美国境外发售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将仅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发售,亦不会向任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定义的本公司的关连人士配售。
  可转换债券的定价(包括发行价及初步转换价)将由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以入标定价方式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条款确定后,本公司与联席牵头经办人将就可转换债券订立认购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建议可转换债券发行的金额、条款和条件尚未确定。
  二、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公司拟将可转换债券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一)支持保险主业;(二)支持“大康养、人工智能+、国际化”三大战略实施;及(三)补充营运资金等一般企业用途。
  三、上市
  本公司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以债务发行方式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上市及买卖,亦将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批准行使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而发行的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可转换债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不得视为本公司或可转换债券的商业价值或信贷质素指标。
  截至本公告发布时,本公司尚未就建议可转换债券发行订立最终协议,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必会落实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请审慎行事。若签订认购协议,本公司将就发行可转换债券另行公告。
  四、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