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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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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5-07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及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涨幅明显偏离同行业及上证指数,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及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18,039,049,312.69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546,799.42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自2025年9月3日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60.98%,股票涨幅明显偏离同行业及上证指数,鉴于近日公司股票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现发布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四层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2项和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第3项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因该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9:00一11:30,13:00一14: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6日14: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090982
  传真:010-59090983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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