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自律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内部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修改的内容和要求一致,公司对内部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废止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新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修订了18项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 本次制度修订中原《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中1-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新增和修订的内部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