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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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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2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其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章程》最终修改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自律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内部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修改的内容和要求一致,公司对内部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废止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新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修订了18项内部管理制度。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共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共19项制度,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七届董事会,根据拟修订之《公司章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其荣先生、袁鹏先生、胡蓁女士、徐俊先生、左声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0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七届董事会。根据拟修订之《公司章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魏朱宝先生、朱克亮先生、沙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魏朱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魏朱宝先生、朱克亮先生、沙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超过6年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0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9月25日(周四)在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26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9月1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2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9月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海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2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七届董事会。根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拟修订之《公司章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其荣先生、袁鹏先生、胡蓁女士、徐俊先生、左声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魏朱宝先生、朱克亮先生、沙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魏朱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魏朱宝先生、朱克亮先生、沙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张鉴平女士、独立董事罗忆松先生、独立董事吴玉光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鉴平女士、罗忆松先生、吴玉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鉴平女士、罗忆松先生、吴玉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备查文件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袁其荣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5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EMBA。曾任安徽国购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全国商业地产成功经营杰出人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袁其荣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启宏先生是兄弟关系,曾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启宏先生控制的安徽国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袁鹏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8年出生,本科学历,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和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在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23年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先后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采购供应中心、营销中心、化肥科技等轮岗参与相关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袁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启宏先生是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其荣先生是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胡蓁女士: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在读,中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康佳通信科技合肥分公司副经理,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本公司董事。 胡蓁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启宏先生投资的国购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并在行政管理中心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徐俊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曾任淮南胜发集团行政部员工、部门负责人,国购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主管,国购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现任国购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 徐俊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启宏先生投资的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左声兵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淮南胜发集团出纳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经理,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现任国购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管理中心主管、经理,本公司董事。 左声兵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启宏先生投资的国购投资有限公司的融资管理中心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魏朱宝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合肥大学会计学教授。1985年7月至2005年12月,在铜陵学院任副教授;2006年1月至今,历任合肥大学教务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系合肥大学会计教学团队和会计特色专业负责人; 2021年11月至今担任红四方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铜冠矿建独立董事。 魏朱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朱克亮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淮南矿业学院采矿类采煤专业毕业,安徽理工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在职研究生。曾任安徽理工大学副研究馆员。现淮南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安徽省图书馆学会会员;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2023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克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沙风先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3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安徽敬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历任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上海市北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4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1月至今,担任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002817) 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担任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300475)独立董事。 沙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3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交易时间,即上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等。 (三)议案1、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议案3.00、4.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23日和9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或传真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63-4181590; 2、邮件地址:506838292@qq.com 传真号码:0563-4181525; 3、联系人:吴昌昊、张苏敏; 4、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 5、邮政编码:242300;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8”,投票简称为“司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股数: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28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和制定、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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