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且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有媒体关注到公司的新能源投资业务。经核实,公司主业为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目前公司光储充一体化业务处于拓展阶段。此外,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成立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8月底,该公司持有电站合计电费收入1084万元。截至目前,以上两项业务营收占比较小,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 当前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市净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5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部经营管理有序推进;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有媒体关注到公司的新能源投资业务。经核实,公司主业为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高端建筑金属围护业务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治理业务。目前公司光储充一体化业务处于拓展阶段。此外,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成立北京森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8月底,该公司持有电站合计电费收入1084万元。截至目前,以上两项业务营收占比较小,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公司收盘价格为16.44元。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E建筑业”门类下的“E5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行业最新静态市盈率25.32,公司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00.59;最新行业市净率为2.10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3.16倍。当前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市净率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