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恒生港股通创新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通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如某一赎回申请执行后导致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最低份额限额,则余额做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于相同的赎回费率,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办理本业务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元。投资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如果投资人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 (1)本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2)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 6.1.2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5年9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上的《华宝恒生港股通创新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宝恒生港股通创新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及申购、定投的费率优惠政策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或公告为准。 (3)投资人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有关情况。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停牌及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7月21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2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716,场内简称:深创100ET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8月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已自2025年8月26日起暂停办理申购业务。根据《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深证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将进行调仓。为保证本基金顺利转型,本基金将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停牌,期间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恢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及复牌的时间,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