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八路1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赵建先生、张四纲先生、张雷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克菲女士出席会议,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黄涛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希律师、金友旋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