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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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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2日--2025年8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经核查,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上述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均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股票交易是其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自查,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8人,代表股份1,698,842,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2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70,307,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65人,代表股份128,534,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6%。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7人,代表股份128,535,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7,173,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8%;反对1,011,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弃权657,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6,86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5%;反对1,011,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9%;弃权657,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7%。
  2、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2,481,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96%;反对35,77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8%;弃权587,7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173,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109%;反对35,773,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319%;弃权587,7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3%。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2,958,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91%;反对45,268,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7%;弃权615,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650,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021%;反对45,268,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91%;弃权615,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2,819,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09%;反对45,400,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4%;弃权622,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511,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941%;反对45,400,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216%;弃权622,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44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1%;反对2,784,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弃权612,0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138,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74%;反对2,784,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5%;弃权612,0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2%。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5,445,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0%;反对2,778,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弃权618,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5,13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70%;反对2,778,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8%;弃权618,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2%。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9,569,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1%;反对38,54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8%;弃权613,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26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100%;反对38,540,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23%;弃权613,3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6%。
  就本议案的审议,拟作为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9,764,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70%;反对38,340,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70%;弃权610,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456,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62%;反对38,340,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584%;弃权610,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4%。
  就本议案的审议,拟作为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59,565,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3%;反对38,53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5%;弃权614,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257,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110%;反对38,53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03%;弃权614,6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7%。
  就本议案的审议,拟作为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2,436,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74%;反对35,795,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70%;弃权603,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128,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800%;反对35,795,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502%;弃权603,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8%。
  就本议案的审议,拟参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2,621,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84%;反对35,585,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7%;弃权627,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314,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46%;反对35,585,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872%;弃权627,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3%。
  就本议案的审议,拟参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2,448,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81%;反对35,781,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62%;弃权605,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140,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893%;反对35,781,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397%;弃权605,4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1%。
  就本议案的审议,拟参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王浩霖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批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8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6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1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2、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28.3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截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231.83亿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49.85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81.98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合并报表范围外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批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晶澳智慧分布式能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以其持有SPV公司(即持有被担保人100%股权的平台公司)5%的股权,为被担保人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人民币65亿元整,最终担保金额以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为被担保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0.9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30.39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74.34亿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5.97%。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3.94亿元;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39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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