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5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劲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兼总工程师张子山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林涛先生、独立董事童锦治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惠然、谢阿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3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公司”)为苏州雷度提供的部分担保已到期,为满足其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雷度提供债权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2025年9月8日,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融科热控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2.5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所属子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2.4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14”、“2025-026”、“2025-056”、“2025-062”号公告。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雷度基本情况 ■ (二)融科热控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苏州雷度提供担保 保证人(甲方):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1)担保额度: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12,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融科热控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主合同项下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融科热控(以下简称“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责任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被担保公司中融科热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进行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公司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74亿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0.52%。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