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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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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8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999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2,44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2,902,078元变更至人民币1,341,891,63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42,902,078股变更为1,341,891,639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就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事宜,制定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并于 2025 年6月19日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的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现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修订。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25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999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62,440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2,902,078元变更至人民币1,341,891,639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42,902,078股变更为1,341,891,639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5年9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后续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8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9月25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9月25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星源先进材料产业园2栋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24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凡涉及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2025年9月24日下午16:30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上述登记材料中涉及授权委托书的,如股东为外籍自然人或根据境外法律设立的实体,则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股东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或律师出具的见证文书予以认证;如公证文书为外文,亦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公证文件及其中文译本(如适用)的原件一份由公司留存。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陈晟 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 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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