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9月0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王保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文竹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承诺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洪雅娴、胡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