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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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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60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主体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主体提供的关于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与承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
  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
  本次核查的相关主体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相关知情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二、核查的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期间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披露本次交易事项终止之日止,即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8名自然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针对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人员分别出具了说明与承诺:
  “1、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东软集团股票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公开信息并基于自身对于二级市场行情、东软集团股票价值的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存在任何关系;2、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未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信息,本人亦未向他人作出买卖东软集团股票的指示,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的情形;3、若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东软集团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人愿将自查期间买卖东软集团股票所得收益全部上交东软集团;4、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核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主体提供的关于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与承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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