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7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书君先生、监事马敬安先生及职工监事唐晓平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克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黄克孟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原任独立董事李兴春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职责。黄克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黄克孟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公司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成立重庆区域售电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克孟先生简历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克孟先生简历 黄克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六年十月,兰州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国际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黄先生现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首席顾问,兼任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改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兼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职务。黄先生曾先后任职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执行主任;并曾兼任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黄先生主要业务方向为投资并购、证券金融、建筑地产、国际商务、知识产权方面非诉讼与各种疑难诉讼(仲裁),包括经济犯罪案件,具备近三十年的法律工作经验。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7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兴春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李兴春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该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 注:本公司拟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李兴春先生将于当日离任。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发生变化,届时李兴春先生的离任时间将做出相应调整。 二、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兴春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李兴春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司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李兴春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本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司对李兴春先生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克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黄克孟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克孟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7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 至202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另行刊登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本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境外股东的登记另载于日期为2025年9月5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9:00至13:00。 (三)异地的股东也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有关登记文件应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五)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邮政编码:100031。 (六)联系人:孙秒 联系电话:010-8356 7909 传真号码:010-8356 7963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