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5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133,684,103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6,303,129股,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7,380,974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60人,代表股份458,051,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449,446,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56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57人,代表股份8,604,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58人,代表股份8,715,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857人,代表股份8,604,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32,6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61%;反对4,744,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9%;弃权1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6,2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582%;反对4,744,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19%;弃权17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61,1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23%;反对4,744,5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8%;弃权1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24,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852%;反对4,744,5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396%;弃权1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50,0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99%;反对4,756,0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3%;弃权1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13,6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578%;反对4,756,0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715%;弃权1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43,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85%;反对4,753,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8%;弃权1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07,1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33%;反对4,753,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451%;弃权15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6%。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063,3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0%;反对4,795,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0%;弃权1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26,9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630%;反对4,795,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71%;弃权1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99%。
  2.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096,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2%;反对4,750,2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1%;弃权2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60,1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40%;反对4,750,2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050%;弃权20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0%。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31,2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8%;反对4,756,4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4%;弃权1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4,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421%;反对4,756,4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761%;弃权1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18%。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31,2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8%;反对4,756,6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5%;弃权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4,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421%;反对4,756,6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784%;弃权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5%。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25,7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6%;反对4,754,6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0%;弃权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3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790%;反对4,754,6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555%;弃权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5%。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3,167,53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37%;反对4,724,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5%;弃权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1,1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86%;反对4,724,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124%;弃权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307,4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5%;反对61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弃权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71,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610%;反对618,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90%;弃权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王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5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9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魏中华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审计委员会:杨庆(召集人)、徐文财、韩灵丽;
  提名委员会:朱明刚(召集人)、厉宝平、韩灵丽;
  战略委员会:吴兴(召集人)、徐文财、魏中华、杨庆、朱明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灵丽(召集人)、胡天高、朱明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55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审计委员会:杨庆(召集人)、徐文财、韩灵丽;
  提名委员会:朱明刚(召集人)、厉宝平、韩灵丽;
  战略委员会:吴兴(召集人)、徐文财、魏中华、杨庆、朱明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韩灵丽(召集人)、胡天高、朱明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5-05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同意选举蒋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蒋懿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简历
  蒋懿先生,1987年11月出生,本科,中级会计师。曾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长,现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部长。蒋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蒋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