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 至2025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2日(下午13:30-14: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22日下午14:00前送达,以抵达现场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ocsir@orient-chip.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22日14:0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2幢7号 联系电话:021-36399007 邮箱:ocsir@orient-chip.com 联系人:任梦飞、顾伟祥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立权先生《关于提议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罗立权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罗立权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9月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背景 罗立权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4、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 5、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的;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内容,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罗立权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罗立权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罗立权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