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2025-031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祝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乐斌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姚宁先生、非独立董事徐骥女士、闫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全亮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财务总监靳慧玲女士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亚娟律师、彭秀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2025-032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下简称“本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77,142.58万元,被担保人为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①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88,182.58万元;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0元。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本期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新增担保情况如下表: ■ 注: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君悦酒店房产抵押登记预计于9月办理。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均包含在年度预计的总额度内,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额度符合股东会批准的授权,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相关决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及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被担保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的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4,736.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4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8,182.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1.74%;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553.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7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