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5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下发,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任监事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和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52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 4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下发,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并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部分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股东会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5-055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德州·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5年9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2.00、2.01、2.02、2.03、20.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25年9月25日(上午9:00一下午16:00)前至本公司证券部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联系传真:0534-2465017 电子邮箱:hlhszq@hl-hengsheng.com 联 系 人:高文军 樊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2025-05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及重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1、《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