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我司决定恢复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为客观反映基金公允价值,自2025年9月4日起,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ETF外)所持有的股票中芯国际(证券代码68898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平安上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没有限制,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 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9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9月5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